關于組織申報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由探索類)2023年度第二批項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省轉型綜改示范區(qū),各有關單位:
加強基礎研究,是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迫切要求。開創(chuàng)全省高質量發(fā)展和現代化建設新局面需要不斷培育壯大我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人才隊伍。為加強基礎研究組織化程度,努力做到戰(zhàn)略指導下的基礎研究、規(guī)劃框架下的自由探索,根據《省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晉科發(fā)〔2021〕46號),現就組織申報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由探索類)2023年度第二批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相關資料圖)
一、申報范圍
本批次申報項目類型為:杰出青年培育項目、優(yōu)秀青年培育項目、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和青年科學研究項目(以下分別簡稱:杰青項目、優(yōu)青項目、面上項目、青年項目)。
(一)杰青項目。以強化一流人才培育為導向,支持在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績的青年學者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chuàng)新研究。解決國家重大需求,助力山西全方位高質量發(fā)展,促進青年科技人才成長,培養(yǎng)一批進入國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學術帶頭人。申請人應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具有敏銳的學術洞察力,極佳的學術潛質和培養(yǎng)前途。項目資助強度為50萬元/項,實施期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二)優(yōu)青項目。以培育高層次人才為目標,引導和激勵青年科技人員提出學術新思想,開展原創(chuàng)性強、探索性強的基礎或應用基礎研究工作。促進我省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長和脫穎而出,培養(yǎng)一批有望進入國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優(yōu)秀青年學術骨干。申請人應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具有較強的學術洞察力,良好的學術潛質和較大的培養(yǎng)前途。項目資助強度為25萬元/項,實施期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三)面上項目。以獲得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創(chuàng)新成果為主要目的,支持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科研人員在自然科學領域內自主選題、自由探索,凝聚優(yōu)勢力量開展創(chuàng)新性科學研究,鼓勵開展學科交叉融合研究,為提升我省基礎研究水平積蓄力量。項目資助強度不超過10萬元/項,實施期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四)青年項目。以培養(yǎng)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設高水平基礎研究后備人才隊伍為目標,支持青年科研人員開展基礎研究,培養(yǎng)青年科研人員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創(chuàng)新研究的能力,為其盡早確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礎。項目資助強度不超過5萬元/項,實施期為3年,項目經費一次性撥付。
二、科學領域、選題定位要求及鼓勵支持方向
申請人應在自然科學領域范圍內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包括:數學、物理、化學、生命、地球、工程與材料、信息、醫(yī)學。
選題定位要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zhàn)場、面向國家及我省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強化有組織創(chuàng)新,力爭使個人選題自由探索與全方位推動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把培養(yǎng)專業(yè)興趣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
鼓勵支持方向一:與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相關的項目,同等條件下傾斜支持。
鼓勵支持方向二:圍繞2023年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產業(yè)轉型布局,申報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節(jié)能環(huán)保,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現代醫(yī)藥和大健康,以及量子產業(y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的項目,預期立項占比不低于50%。
鼓勵支持方向三:與定襄法蘭、太谷瑪鋼、懷仁陶瓷、祁縣玻璃器皿、萬榮外加劑、上黨中藥材、清徐老陳醋、杏花村汾酒、代州黃酒、平遙牛肉和平遙推光漆器等重點專業(yè)鎮(zhèn)產業(yè)基礎研究相關的項目,同等條件下傾斜支持。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要求
1.項目申請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省科技計劃管理相關規(guī)定,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符合科研誠信要求。項目名稱和研究內容應符合基礎研究選題定位,克服“四唯”傾向,研究導向應瞄準產出更高水準、更有價值的標志性成果。
2.項目申請人應為所申請項目的實際負責人(僅限1人),且須通過項目申請單位提出申報申請。項目申請人應為項目申請單位全職科研人員,不得通過兼職單位或掛靠單位申報,并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chuàng)新性研究的能力。
3.項目申請單位應當是在山西省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yè)以及其他具有基礎研究能力的創(chuàng)新載體。項目申請單位還應具有開展科研活動的基礎,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人才團隊和技術裝備等條件,以及相對穩(wěn)定的研發(fā)經費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4.項目申請單位只能通過一個組織單位進行申報,項目合作研究單位一般不超過2個。項目組成員與項目申請人不是同一單位的,其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項目申請單位應承擔項目主要工作,并與合作研究單位在項目申請書提交前簽訂合作協議書,明確雙方的研究內容分工、資金分配、知識產權歸屬等,做到責權利清晰。項目申報期間合作協議書無須提交,留項目申請單位存檔備查。
5.項目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項目申請單位應當對本單位項目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保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切實擔負起法人主體責任。組織單位要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可會同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請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嚴格把關。
6.項目申請書中不得出現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涉密內容。凡涉及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的研究,應嚴格遵守國家生物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涉及人的研究、實驗動物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實驗動物等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涉及科技安全的,項目申請單位和組織單位要切實擔負起審查監(jiān)督職責,嚴格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7.項目申報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申請人、參與人、項目申請單位和合作單位均須在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虛報項目、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預防和杜絕套取、騙取資金等科研不端行為。
8.項目申請單位與合作單位要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嚴格執(zhí)行《科學技術活動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規(guī)定》《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guī)定(試行)》《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guī)則》。
9.申請杰青項目、優(yōu)青項目的不列參與人。項目獲立項資助后,不得變更項目負責人。
(二)限項規(guī)定
1.通用限項要求
⑴項目申請人同一年度內限申報1項科技計劃項目(含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fā)展資金項目;不含平臺類、獎補類),若申報的項目未能立項時,方可再次申報。
⑵項目申請人作為負責人,在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和省基礎研究計劃內有在研項目的,不得申報本計劃項目。在研和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總數原則不超過2項。
⑶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后在原項目執(zhí)行期內,原則上不得作為負責人申報新項目。
⑷項目申請人作為負責人承擔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2017年(含)以后結題驗收結論為“中”“差”或“不通過”的,自該項目結題起兩年內不得申報省基礎研究計劃項目。
⑸有逾期未驗收的省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⑹對已獲得過立項資助的研究內容,除技術路線有明顯創(chuàng)新優(yōu)化或完成指標有顯著提升的,不得重復申報。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不得同時申報不同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⑺項目申請單位、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具備良好的誠信狀況,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因不良信用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個人和單位,不得申報或參與本計劃項目。
⑻正在攻讀全日制研究生學位(博士、碩士)人員不得申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不受此限制,通過博士后工作站所在單位申報。在職攻讀研究生的申請人,通過本人在職單位申報項目。
⑼本年度申報省基礎研究計劃項目已公示立項的項目申請人不得申報。
⑽項目申請人2021年、2022年申請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由探索類)面上項目累計3次(含)以上未獲資助,本次不得作為項目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
2.專項限項要求
⑴杰青項目
申請當年不超過42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和博士學位,具有承擔國家級以上科研項目及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在申請項目研究方向已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創(chuàng)新性成果,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創(chuàng)新性強;須是申請單位的全職在編人員,項目執(zhí)行期間每年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應不少于9個月。
對填報預期成果的前置性限制要求:①申請人須發(fā)表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不少于2篇(須標注本計劃資助),其中高質量論文不少于1篇;②項目執(zhí)行期內進入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會議答辯;③承擔國家級重點重大項目能力有顯著提升,或在本學科領域內成長為更高層次的學術帶頭人。①②③必須滿足①和其他任意一條,如未按規(guī)定填報預期成果則申報不予受理。
有以下情形一種以上的不得申報:已主持過國家級和省級各類相近及更高層次項目資助的,主要包括:①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②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且在資助期內;③省級其他高層次人才計劃且在資助期內;④我省杰青項目獲得者。
⑵優(yōu)青項目
申請當年男性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過38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具有承擔省級以上基礎研究項目及參與國家級基礎研究項目的經歷;在申請項目研究方向已取得比較突出的創(chuàng)新性成果,擬開展的研究工作有創(chuàng)新性構思;須是申請單位的全職在編人員,項目執(zhí)行期間每年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應不少于9個月。
對填報預期成果的前置性限制要求:①申請人須發(fā)表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不少于1篇(須標注受本計劃資助);②項目執(zhí)行期內進入國家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會議答辯;③承擔國家級項目能力有顯著提升,或在本學科領域內成長為省內的學科帶頭人。①②③必須滿足①和其他任意一條,如未按規(guī)定填報預期成果則申報不予受理。
有以下情形一種以上的不得申報:已獲得過國家級和省級各類相近及更高層次項目資助的,主要包括:①國家杰出或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②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且在資助期內;③省級其他高層次人才計劃且在資助期內;④我省杰青項目或優(yōu)青項目獲得者。
⑶面上項目
須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具有承擔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項目申請人申報項目應與本人所獲得的職稱、學位對應專業(yè)領域相近,跨專業(yè)申報的應提供申報項目所屬專業(yè),項目申請人近兩年來開展相關研究的印證材料。
項目申請人有正在主持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報,但該項目于2023年資助期滿,不計入限項。
項目申請人在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和省基礎研究計劃范圍內,累計主持過3項(含)以上的,不得申報,但曾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已結題或于2023年資助期滿,不計入限項。
項目申請人有在研主持省科技計劃重大專項項目、重點研發(fā)計劃項目、地區(qū)合作類項目的,不得申報,但承擔揭榜掛帥項目的,不計入限項。
⑷青年項目
申請當年男性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須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
主持過(含在研)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不得申報(包括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廳所有科技計劃項目)。
四、申報要點
在省科技廳黨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公平公正、分段負責、各司其責、全程監(jiān)督的原則,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由探索類)2023年度第二批項目申報、評審工作時間預估如下:7月下旬完成申報、8月中旬完成形式審查、9月中旬完成網絡評審、10月中旬完成全部評審、10月底公布立項結果。
(一)省科技廳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審查、評審等工作,過程信息嚴格保密,結果信息以省科技廳網站發(fā)布為準,請項目申請人謹防被騙。全年自由探索類項目立項公示結束后,省科技廳將公布會評階段評審專家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項目申請人應樹立正確的科研學術觀,將全部精力放在提高申報書質量,確保選題科學、方案合理、路線可行、填報規(guī)范,為開展高水平研究打下堅實基礎,在實現自我價值的同時為我省科技事業(yè)的長遠發(fā)展貢獻積極力量。
(三)同一研究內容不得在不同資助機構申請科技項目。項目申請相關研究內容已獲其他渠道資助的,需在項目申請書“報告正文-(二)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4.完成國家和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情況”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本次項目申請的區(qū)別和聯系。
(四)項目經費預算務必結合研究內容實際需要據實申報,以“萬元”為單位。杰青項目和優(yōu)青項目資助強度為定額資助,申報的項目體量和經費預算須符合定額資助金額;面上項目和青年項目的資助強度為最高資助限額,資助金額將參考專家評審結果區(qū)分等次,且不超過項目申請人填報的財政專項經費數額。
(五)各申報單位應圍繞有組織創(chuàng)新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可采取單位審核或專家會論證等形式對擬申報項目進行領域及選題審核,并在申報系統(tǒng)-申請單位網絡審核階段予以把關。
(六)按照國家有關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基礎研究計劃項目將關注對女性科研人員的成長和培養(yǎng),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員。
(七)項目申請人網上填報時,應事先確定所在申請單位對應的組織單位,該選擇事關下一步組織單位審核,如選錯將造成申報失敗。項目申請人可向本單位科技管理部門咨詢組織單位。
(八)根據省基礎研究計劃開展“包干制”試點工作要求,我省12家試點單位在組織項目申報時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申報方式、材料要求和受理時間
(一)申報方式
本次申報項目采取網上填報與書面申報并行的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逐級申報。網上填報請登錄《山西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tǒng)》填報。
《山西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tǒng)》網址:
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
項目申請人網上填報成功后,請將系統(tǒng)生成的申報材料正式版PDF文件(帶水?。?,用A4紙雙面打印、依順序把正文和附件簡裝成1冊、按要求簽字蓋章后交申請單位。由申請單位將系統(tǒng)生成的《2023年度第二批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報組織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連同本單位所有項目的紙質申報材料集中報送至紙質材料接收單位。
須知一:
1.網絡申報相關事項請參考網絡申報系統(tǒng)使用說明。
2.項目申報材料經組織單位(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
3.網絡技術方面疑問請咨詢網絡申報技術支持單位(聯系方式見下文)。
4.因軟件存在版本兼容性問題,建議對特殊的公式、符號等內容采取插入圖片方式錄入。
5.因涉及科研誠信、形式審查等工作,項目申請人及參與人均應當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項目申請人在填寫本人及參與人姓名時,姓名應與使用的身份證件一致,并務必準確填寫證件號碼。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項目申請人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報書相關欄目中說明,申請單位負有審核責任。
(二)材料要求
1.項目申報書中,項目申請人、申請單位、參與人、合作研究單位信息等要填寫完整,并在書面材料相應位置簽字、蓋章,公章名稱應與項目申報書中單位名稱一致。項目申請書起始時間統(tǒng)一填寫2023年7月1日,完成時間3年。
2.須通過系統(tǒng)上傳的附件包括:①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開戶信息和人事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博士后人員出具在站證明)(可由申請單位統(tǒng)一出具紙件材料)。②項目申請人的學位證書、職稱證明材料(須按所申報項目專項限項要求上傳)。③項目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應注明申報項目名稱和本人簽名)。④證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如:承擔或參與自然科學研究的項目合同書、任務書或結題批復件、已發(fā)表的論文等證明材料(代表性論著不超過5篇,代表性研究成果、專利或學術獎勵不超過10項)。⑤若項目申請涉及生物安全、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等相關問題,項目申請人應以附件形式上傳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文件,提供單位科技倫理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⑥在職攻讀研究生的申請人還需上傳導師簽字同意申報的函。⑦項目申請人上傳國外學歷學位的,請同時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書。
3.項目申請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內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還應當由項目申請單位出具允許其申請且能確保項目履約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須知二:
1.附件上傳不全、有誤的將可能影響評審。
2.紙質申報材料務必是通過系統(tǒng)生成、含水印的正式版PDF文件打印,使用預覽版或其他文件打印的不予受理(項目申報書封面水印應只有“山西科技SXKJ”,而不應是“此版本僅供預覽”“山西科技”水印的預覽版)。
(三)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期:
2023年6月19日9∶30至7月20日17∶30
組織單位(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
2023年7月25日17∶30
申請單位項目申報匯總表、紙質材料受理期:
2023年7月26日至7月31日(工作日8∶30至17∶30)
須知三:
1.系統(tǒng)將在截止時間關閉,系統(tǒng)關閉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改、補充申報材料。請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避免在截止日前高峰時段提交信息。
2.網上填報未在受理期內完成提交或截止時間內(郵寄的以郵戳日期為準)未送達紙質材料的申報項目將不予受理。
六、咨詢方式
組織管理:山西省科技廳基礎研究處
聯系電話:0351-4084395? 4067993
網絡申報技術支持:山西省信息產業(y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351-8065503? 7199808
紙質材料接收:山西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與數據監(jiān)測中心
聯系電話:0351-404334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qū)濱河西路南段129號省行政辦公區(qū)A座1024號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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