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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浙江省寧波市公告第三批集中供地,10宗地塊總出讓面積為36.16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為83.89萬平方米,起始總價為93.75億元;將于9月29日開拍。
本批次地塊實行“限地價、限房價、搖號”方式出讓。設定土地上限價格(溢價率不高于15%),當?shù)貕K競價未達到上限價格時,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入選人;當土地競價達到上限價格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在此價格基礎上通過搖號的方式確定競得入選人。
值得一提的是,出讓文件顯示,本批次地塊中唯一一宗按“定品質”要求出讓的地塊是位于鄞州區(qū)鐘公廟街道的鄞州區(qū)YZ07-04-b2-C地塊。
所謂“定品質” ,是對“層高、基礎裝修標準、室內設計、外立面、門窗、地下室公共空間裝修標準、綠化”等作出明確要求。競得人須在出讓合同簽訂前與鄞州區(qū)政府簽訂《鄞州區(qū)YZ07-04-b2-C地塊定品質建設監(jiān)管協(xié)議》,具體建設、監(jiān)管等按照該協(xié)議執(zhí)行。
該地塊規(guī)劃為普通商品房用地;北至天欣巷,東至東九路,南至嵩江西路,西至文啟路;起始價267204.02萬元,起始樓板價為19500元/平方米,出讓面積為50751平方米,容積率1.2<容積率≤2.7,上限價格307104.02萬元。>
該地塊商品住宅毛坯銷售均價不高于37300元/平方米,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銷售單價不高于41030元/平方米;車位最高銷售價格不高于25萬元/個。該地塊住宅應實行全裝修交付,裝修標準應當符合該項目預售許可時相關政策要求。
出讓文件要求,該地塊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方支付相當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2‰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閑置的,出讓方有權依法向競得人征收相當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20%的土地閑置費。
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本地塊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8個月內竣工,未按約定日期完成項目建設并通過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2‰的違約金。
中指研究院指出,寧波本次推出土地宗數(shù)相較于上一輪供地可謂“腰斬”,由21宗減少至10宗。具體分布在江北區(qū)(2宗)、鎮(zhèn)海區(qū)(2宗)、北侖區(qū)(1宗)、鄞州區(qū)(5宗)。本次供地總建筑面積83.9萬平方米,比二批次減少120.1萬平方米,減幅達58.9%;總起價93.7億元,比二批次供地減少61.2億元,減幅達39.5%。
(文章來源:澎湃新聞)
標簽: 上限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