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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統(tǒng)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落實統(tǒng)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經市政府同意,《廣東省深圳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實施方案》正式印發(fā),標志著深圳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據了解,試點工作將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開,一件事由一個部門管理的原則,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建立統(tǒng)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的體制。針對深圳重點探索的土地、濕地等資源類型,分別提出代理履職目標,依據委托代理權責依法行權履職,加快推進統(tǒng)一調查監(jiān)測和確權登記,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清查統(tǒng)計和資產核算,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儲備和管護制度。
據悉,到2023年9月底,深圳將基本建立起統(tǒng)一行使、分類實施、分級履職、權責對等的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將全面摸清深圳市自然資源資產家底,明晰產權主體和所有者職責,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市場化配置制度,研究建立自然資源資產收益管理、考核等配套制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
(文章來源:深圳商報)
標簽: 自然資源